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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为百姓鼓与呼
发布时间:2020-11-06作者:来源:点击:
乐为百姓鼓与呼
文/董素印(江苏射阳)
在我三十多年的新闻报道从业生涯中,撰写的最令我难忘的几篇批评监督类报道,至今耳熟能详,无论是在新闻媒体还是所涉及的相关单位、人员,都声声有回音,事事得落实,收到了敲山震虎,以一儆百的良好效果;它像一枚枚炸弹,准确命中目标,对相关的人和事产生了极其深厚的教育和影响,向社会彰显了正义的强音,传播了强劲的正能量。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农村一些地区赌博之风盛行;我所工作的地区情况也不例外。
一次,我在乡下采访到某村村民张某“断指戒赌”的素材,大概意思是张某父子俩在同一桌上用扑克“三打一”赌钱,几牌下来父亲欠儿子十多元钱,儿子便让父亲结账后再来,父亲一时不予理睬,儿子说不给钱没意思,随即将牌惯到桌上走人,父亲觉得儿子在众人面前不讲父子情面,让他当众难堪,一怒之下,跑回家中,拿起菜刀,断掉自己一只小拇指,发誓永不再赌。这一难得的“活教材”让我心头一喜,采访回来后,我一气呵成,撰写了一篇题为《同参赌,子向父讨赌债;闹翻脸,父挥刀断手指》的消息,在《法制日报》《农民日报》《江苏法制报》等20多家各级新闻媒体相继刊播或转载。
就是这篇短短600多字的小消息,在当地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政法部门将它作为全县重大戒赌案例,巡回宣传;当地政府部门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禁赌综合整治活动,端掉了一批赌窝,处理了一批赌徒,教育了一批民众,赌博之风销声匿迹,社会风气明显好转,被上级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随着市场经济的悄然兴起,私营经济日趋活跃,各种新兴产业方便于民,助推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一些地区也鱼龙混杂,服务行业宰客欺诈行为乱象纷呈,严重影响了地区形象和顾客情绪。
那年年初,我所工作的镇两名机关干部协助镇办某企业到北方某地洽谈业务,途中在某县路边一家小饭店就餐。他们按照“四菜一汤”标准点了菜,当饭店服务人员将最后一道菜炒肉丝端上饭桌时,他们一眼看到菜上面趴着一只肥大的苍蝇,随即让这位服务员将这盘菜端下去,并申明不要再上菜了;大约过了一、二分钟,服务员将这盘端下去捡掉苍蝇的肉丝又端上桌来,此时,他们已经吃完饭,再次申明不要菜了,并离席结账;谁知店主无理要求刚才这盘一筷子都没动过的肉丝由吃饭人“埋单”;双方各执一词,在一番争执中,店主招呼转悠在饭店附近的几位彪形大汉一拥而上,对他们一阵拳脚后,强行要求他们交足了这盘菜钱才予放行。多花一盘菜钱不要紧,可怜几个人被打得浑身疼痛,忍气吞声回到家中。
听完他们诉说后,我义愤填膺,连夜赶写了一篇题为《XX县路边黑店宰客并打伤顾客——谁来铲除这块国道“毒瘤”》的文章,揭露不法店主非法行径,呼吁社会打击路边黑店,全面保障顾客合法权益。不日,这篇不足千字的文章被《中国交通安全报》、《江苏法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用;其中《中国交通安全报》在二版头条显著位置加框发表,并配发了编者按,引发读者关注。
此篇监督报道见报后,引起黑店所在地区市委领导高度重视,该市分管政法工作副书记亲自打电话给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尽快核清事情真相,查办不法店主和行凶打人者,给顾客一个交待,还原地区形象。接到市委领导电话后,该县当即成立整治路边店专项领导小组,并在第一时间内将该案件作为首例查处对象。在强大的政治攻势压力下,黑店店主刘某虎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接受处罚;整治领导小组当即对刘某虎作出吊销营业执照、治安拘留15天、负担被打者医疗费、营养费800元的处罚,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了相应处理;事情处置后第二天,该县派专人专程登门向我所在镇的几名被宰挨打人员送达处理结果和相关费用,并赔礼道歉,转达县委领导意见,请求谅解。从发生此事到事件见诸报端,再到案件处理结束,前后仅一周多时间,可谓行动快速,处置果断,令人折服。
一篇监督报道引发市委副书记挂帅上阵铲除路边“毒瘤”的新闻,在苏北地区被传为佳话。
上个世纪末,受市场大气候影响,一些乡镇企业运作不良,部分企业的诚信度也随之经受着严峻考验。
县外某麦芽生产企业长期拖欠我所在地区的麦芽厂60多万元麦芽款,经多次催要无果。眼看又到年底,该麦芽厂资金严重短缺;为加速资金回笼,提升企业运转质量,麦芽厂委派一名副厂长带队,与几名经办的销售人员一起赴拖欠货款企业“讨债”,谁知这家企业特别加强了执勤力量,讨债人员连企业大门都进不了。为了不辱使命,讨债人员多次与大门值守人员讲道理,请求行个方便,好让他们与该厂领导见面商谈还款事宜;执勤不但不予理睬,还纠集厂里十几名所谓的保卫人员,一拥而上,将讨债人员打得人仰马翻,个别“负隅顽抗”人员还被打得遍体粼伤;无奈之下,他们来到欠债企业所在的政府,想反映情况,讨个说法,令人发指的是政府党政领导竟然亲自坐镇指挥,调动派出所干警前来驱逐这帮所谓的“不法之徒”。
讨债无果,反遭殴打。地方政府负责同志听完企业负责人的倾诉后,当即给我打电话,责成我对这种恶劣行径进行“暴光”。经过深入细致采访后,一篇题为《债务人欠钱不还还殴打债主,乡党委书记公然指使下属无理欺凌客户——XX乡还有‘王法’吗?》的批评报道连夜出炉,发出后被《中国乡镇企业报》《江苏法制报》等多家报刊采用,导致欠债企业所在的乡待县政府表彰的全年“综合奖”名额被取消,参与事端的党政负责人也受到相应处罚。
事情还没就此结束。遭受惩罚后的这个乡党政领导恼羞成怒,责成该乡派出所、司法所、农经所、乡企服务所联合杜撰了一篇数千字的“调查报告”,发送至《中国乡镇企业报》等采用此稿的新闻单位,歪曲事实真相,污赖讨债人员闹事,中伤作者报道失实,颠倒黑白,恶人告状,倒打一靶,扬言要将作者和报社诉诸于法律。接到报社编辑“让我做好应诉准备”的通知后,我立即向镇领导汇报此事,并按照领导要求,胸有成竹,准备应诉。一天、两天,一月、两月,一年、两年。也许是邪不压正,一场险发的跨区域、也是从业以来唯一的新闻“官司”,直至20多年后的今天,也没有了下文。
三十多年新闻生涯的耳濡目染和亲身实践,让我对新闻监督有了直观的感受和全新的认识:舆论监督不仅仅是负面报道,也有传播正能量的社会责任。只要新闻媒体和从业人员心系社会,顾全大局,坚持正义,秉公监督,准确把握舆论监督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就一定会仗义执言,敢于监督,乐为百姓鼓与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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